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鹿帅等7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鹿帅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111济南市莱芜区鹿帅熟食店2郭长亨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4538济南市莱芜区昌源科技工程部3魏建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1217济南市莱芜区建海饲料经营部4张菊玲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24济南市莱芜区加南美发养生馆5毕爱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9004********2413济南市莱芜区爱华包装加工厂6全正红农村自主创业农民420523********0728济南市莱芜区昊羽烟酒百货店7张其国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410济南市莱芜区虎跃广告装饰部(个体工商户)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