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动态调整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以试点方式推进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产品目录范围外的保税维修业务,支持区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参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及相关要求,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进其他区域保税维修试点在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外,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梯度转移载体建设高质量培育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等载体,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接合作机制拓展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功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进出口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强化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和重点加工贸易企业的用能保障,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提供人才、渠道等支持,提升保险对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保障力度,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优化加工贸易管理与服务根据行业生产工艺和环保技术发展实际,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