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加强农机安全乡镇建设,根据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市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扬财农〔2023〕61号)、《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公共服务市级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扬财农〔2023〕36号)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扬州现代农业发展市级专项资金(稳产保供)、2023年农业公共服务市级专项资金(第一批)相关农业机械化资金主要支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建设)“平安农机”巩固提升建设(农机安全乡镇建设),二、申报要求1、原则上在2023年及以前上报的农业项目库项目中筛选推荐,3、同一申报主体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类型项目,确认符合条件后由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盖章,3、每个乡镇(园区)每类项目限报1个,重点乡镇需增加申报数量的,需由乡镇政府出具情况说明,3、项目执行,各乡镇(园区)、市农业农村局职能科站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