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决定开展新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及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条件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二)推荐条件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条件我市注册在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总站的园区中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二)推荐条件1.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我市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分站的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单位,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龙头企业、天开高教科创园入驻单位、信创等重点产业链企业、全国及我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所在单位等,申请设立基地分站单位的条件可以略低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基本条件,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出具推荐报告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六)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通知推荐备案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结果,五、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及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做好本区相关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单位的申报工作,装订顺序:封面-目录-本单位综合情况简介-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