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荆人社发〔2023〕32号)文件,我县执行“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陵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陵县支行、江陵县铁牛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荆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江陵分公司、江陵县融媒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博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宏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江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荆州市金盾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江陵分公司、荆州市悠进电装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陵县支公司、湖北三湖畜牧有限公司、湖北省烟草公司荆州市公司江陵营销部、荆州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分别招用了176名、36名、8名、6名、5名、3名、3名、2名、1名、1名、1名、1名、1名、1名、1名、1名、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参加了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拟分别向以上公司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7.6万元、3.6万元、0.8万元、0.6万元、0.5万元、0.3万元、0.3万元、0.2万元、0.1万元、0.1万、0.1万、0.1万、0.1万、0.1万、0.1万、0.1万、0.1万,现将其招用的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咨询电话:0716—4739625、0716—4734391监督举报电话:0716-473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