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拟拨付广西昊扬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带动就业奖补2.8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12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地址:灵山县县城江南路十里段363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5499),举报电话:0777-6525097,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附件:1.灵山县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奖补一览表(第五批)2.灵山县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名册(第五批)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5日文件下载:附件1公示(第五批)车间享受奖补资金一览表.xlsx附件2(2023第五批)车间奖补人员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