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联系电话:83503182电子邮箱:spjxmhp@163.com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商务中心正定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序号文件名称批复文号批复日期公告日期1河北同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同福大健康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正行审环评批复〔2023〕55号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2月16日-12月25日(7个工作日)附件:河北同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同福大健康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