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3〕5号)《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市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计〔2023〕30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3〕31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六合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局办公室,57758334,局科教与种业管理科,57120930,附件:2023年六合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含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施方案)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5日分享到:分享到-微信X【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