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4项无锡市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3日,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23日前实名向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提交《无锡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无锡市永和路28号1103室,联系电话:0510-81009066,传真:0510-81009292,附件:1.2023年第十批无锡市地方标准报批文本2.无锡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