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统计局: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2022年度服务业正向激励评价结果的通报》(鲁发改服务〔2023〕854号),青岛市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服务业正向激励评价第1名,省级财政下达我市专项奖励资金6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开展了我市2022年度服务业正向激励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前三名的区(市)依次为西海岸新区、市南区、市北区,对上述三区(市)实施专项资金奖励,其中第一名300万元,第二名200万元,第三名100万元,请获得专项资金奖励的区(市),按照《服务业正向激励资金实施细则(试行)》,专项用于服务业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等,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后30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报备,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统计局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