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陶润德工贸限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公告淄博陶润德工贸限公司:经查,你单位未申报2021年02月至2023年06月的社会保险费,2023年11月28日,我单位依法作出《淄川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申报,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核定,期间应缴纳社会保险费310023.4元,因《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在收到通知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将报请税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附件1:《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pdf附件2:陶润德工贸欠费告知书.pdf淄博市淄川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