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市电子商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发展取得实效,市级资金预算安排了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根据《阳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2023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阳财工〔2023〕4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阳江市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阳商务电函〔2023〕197号)文件,制定我市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现将本次资金项目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意见处理完毕,我局将在专项资金实际到账的7天内完成拨付工作,附件:2023年阳江市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联系人:陶文宁,)阳江市商务局2022年12月25日附件:1.附件:2023年阳江市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