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珠人社规〔2021〕6号)等有关规定,对金湾区2023年11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3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企业或个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向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56-7263081,附件:金湾区2023年11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5日附件:1.附件:金湾区金湾区2023年11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