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期满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7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期满企业进行考核评估,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2月25日至1月1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来电来信如实反映,通信地址:广贤路997号0122室邮编:315040联系电话:0574-89288658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期满企业评估情况表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12月25日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期满企业评估情况表序号属地评估企业名称评估结果1高新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星2高新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五星3高新区宁波升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星4高新区宁波美乐门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二星5高新区宁波智轩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交评估材料,拟注销6高新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交评估材料,拟注销7高新区宁波高新区小柏家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提交评估材料,拟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