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审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公告青岛金中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55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为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25日-2026年12月24日),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不断加大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做好跟踪服务和精心指导,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创新型中小企业要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专业化、精细化和特色化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附件: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告名单.pdf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