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企业: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2017〕184号)相关规定,针对第十条“给予企业骨干人才住房补贴”中“购房贷款补贴”条款,我委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购房贷款补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本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商事登记和税务关系均归属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企业,申报对象为2019年成功申报“购房贷款补贴”条款(不包括已退款人才)且本年度申请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骨干人才,三、申报方式和流程本政策条款兑现采用“网上简易申报”的申报方式,选择相应条款后再进行申报,“网上简易申报”方式流程图四、联系方式(一)咨询电话1.受理部门:火炬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二)企业“引才用才”政策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三)“骨干人才购房贷款补贴”条款,3.个人提供2022年度逐月还贷凭证复印件(加盖银行业务章),以上为申报企业应提供的纸质材料,六、其他事项说明(一)本政策条款若与下列政策相关条款存在相同、类似或重复时,2.企业所在行政区的相关政策(含高新区与各区共同承担的政策),附件:企业“引才用才”政策申报人员汇总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2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