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及《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4号)等文件精神,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光明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操作规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4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北门(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发展科),联系电话:0755-88211780(邮编518000),联系人:陈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kcjfzk@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