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根据《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长府发〔2023〕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强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工信发〔2023〕197号),经各县(市)区、开发区初审推荐、市工信局复审评审等程序,拟对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等23家平台予以服务费用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市委市政府1340办公室电话:0431-88777202附件:2023年强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撑项目拟支持名单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