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05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汕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470号)、《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471号)的要求,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技术人员培育工作,我区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展开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2023年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技术人员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实施单位: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二、任务及要求:龙湖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50人,具体培育工作按照省、市培训方案中有关要求实施,三、申报条件:1.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愿申报承担龙湖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保障措施等)和培训方案,逾期不受理)邮寄或送达至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参加遴选(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29号物产楼4楼428)(二)专家评审,龙湖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各参与遴选机构资料后,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龙湖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将其认定为2023年龙湖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联系人:吴旭明联系电话:0754-88830590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