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自然资源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布拖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公示稿)》意见的公示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2号),要求全省21个市(州)所辖183个县(市、区)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经多次修改完善,目前《布拖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形成了终期成果,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现对《布拖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成果进行公示,同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布拖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0日,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邮寄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火普巷2号,收件人:布拖县自然资源局,电子邮箱:3581485258@qq.com,请在信件封面、电子邮件标题标注“布拖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意见建议”字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附:1、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准修订说明(公示稿)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准修订说明(公示).pdf2、布拖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手册(公示稿)布拖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手册(公示年).pdf布拖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