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聊委人组办发〔2022〕3号)和《聊城市引进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聊人组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自主申报、县级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复审等环节,现将聊城市第四十九批人才分类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聊城市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635-821351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聊城市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2023年12月25日附件:聊城市人才分类认定名单(第四十九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