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商贸流通有关企业、单位:为加强长沙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长发〔2022〕8号)、《长沙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6)》(长办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启动了《长沙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修订思路,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经多次研讨,完成了《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23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方式形式反馈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咨询电话:0731-88665567电子邮箱:1123837852@qq.com,邮件请以“单位+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反馈意见”的格式命名),(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邮政编码:410013)附件:长沙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长沙市商务局2023年12月25日相关附件下载:长沙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