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浔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通知》(闽财综指〔2021〕9号)要求,现下达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共744万元给你们,按用途分别款列“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落实绩效目标表要求,并做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德化县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表德化县财政局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4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德化县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表单位:万元序号所在县(市、区)所在街道及社区项目名称业主单位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补助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合计1德化县龙浔镇兴南社区塔雁商园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龙浔镇人民政府104101142德化县龙浔镇兴南社区粮站集资楼老旧小区龙浔镇人民政府204243德化县龙浔镇湖前社区农业局集资楼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龙浔镇人民政府305354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城东公共租赁住房德化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863571合计6628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