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1号)《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51号)文件要求,拟将2024年提前批一般水利建设项目和管理任务及补助资金分解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分解方案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上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联系单位:县水利局8073380,县财政局8062103,附件:附件.doc松阳县水利局松阳县财政局2023年12月22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