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门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委办发电〔2019〕10号)(简称“龙八条”)及《关于印发龙门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龙科工信〔2020〕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2022年度“龙八条”奖励资金项目已完成股室审查、信用核查、局党组会议审议等环节,现将2022年度“龙八条”奖励资金项目拟安排拟奖励企业名单(9家,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即日起七日内(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8日)以书面方式向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县科工信局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42号邮编:516800,电话:0752-7780431附件:2022年度龙门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拟奖励项目明细表.xlsx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