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业“双强”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浙农计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经项目前期储备、主体正式申报、各镇(街道)筛选推荐、区农水局农业“双强”专班现场踏勘,区农水局农业“双强”专班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2024年南湖区农业“双强”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日28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请致电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双强”专班(电话:0573-82838495),附件:2024年南湖区农业“双强”项目立项公示清单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12月22日2024年南湖区农业“双强”项目立项公示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