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2〕19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近期开展失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审查,我县第二批55家企业符合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拟予返还,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新绛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359-7530006,附:新绛县2023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花名表(大型).xlsx新绛县2023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花名表(中小微型).xlsx新绛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