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政办发〔2022〕9号文件,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县非公企业自行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参加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依法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个人5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至29月日监督电话:0578-6059276姓名身份证号码首次参保时间就业单位申请补贴时间补贴金额(元)胡小荣332525********67162022.11.11浙江方格药业有限公司2022.11.11--2023.4.10500合计(元)500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