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单位):为进一步完善通州湾示范区公共交通出行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企业、机关职工、周边居民日常短途出行需求,提升群众幸福感,根据示范区产业分布、人口现状、地域特点、停放设施资源等客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适度增加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数量不少于800辆,停车点位不少于250个,接受有意参与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报名,请有意企业委托人持委托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6日17:30到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金海路1号4楼)411室报名,或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862961282@qq.com)进行报名,过期将不予受理,附件:通州湾示范区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报名表附件.docx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