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有关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阆中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现对修订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公众若对该成果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提出(联系人:李栋良,联系电话:13990701591),阆中市最终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省政府公布文件为准,附件:阆中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手册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月21日附件下载:1.附件:阆中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