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3〕66号)要求,我区将2023年度第4期一次性扩岗补助进行公示,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规定追回已发放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受理部门:博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电话:0533-2278281附件:博山区2023年第4期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