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215号),现提前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一、各区县要按照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2024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年度预算执行中对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进行清算,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各区县要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监控等工作,及时准确将预算指标、资金支付等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三、各区县应根据《重庆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渝财教〔2022〕63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表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12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城乡义教-附件.xls文件下载:渝财教〔2023〕18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