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电函〔2023〕591号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晋商电函〔2023〕382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建办法(试行)》《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申报、综合评价、党组会议研究、网站公示等工作程序,现确定18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含2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7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含3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请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加强对省级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的业务指导,引导企业在培育品牌、打造特色产品、带动网络销售、诚信守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使用绿色包装等方面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附件:山西省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名单山西省商务厅2023年1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