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辽宁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关于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相关要求,全省新增1家矿山企业通过了市级第三方评估、部门联审、实地核查等程序已达到了遴选标准,依据遴选程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举报人需实名通过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我厅如实反映相关问题,无实名或未反映具体问题的举报无效,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孟庆富联系电话:024-62789113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附件:辽宁省2023年省级绿色矿山遴选评估结果公示名单(第七批次)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