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集聚发展,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长沙市智能汽车产业“火炬计划”和“头羊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12号)相关规定,拟支持长沙行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智能驾驶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北云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智能汽车企业验收通过,现予以公示,相关事项如下: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二、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本单位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三、联系方式: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0731-88995025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公共卫生中心电子邮箱:hnxjxqgwh@126.com附件:第三批长沙市智能汽车产业生态火炬计划验收通过名单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