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集聚、开放、流通、交易等机制仍需建立健全,开展资源汇聚流通、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和服务供给,以及在技术研发、产品服务、数据治理、交易流通、行业应用等关键标准的制修订,深入探索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实现数据跨境流通,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机制,推动建立数据开放流通、监督管理、数据产权、隐私保护和安全保护等相关标准规范,促进大数据市场化流通交易,培育数据资源流通交易机构,公共数据资源汇聚、管理、流通、开放体系基本建成,支撑服务全省数据流通交易,农产品流通大数据应用示范,服务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流通交易,扩大跨产业链、跨平台数据流通和协作范围,推进林草碳汇进入碳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