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扬府办发〔2023〕58号),经宝应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核定,拟认定以下48家企业为2023年宝应县企业稳岗返还第3批公示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请涉及到的企业于2023年12月29日之前提供有效的对公账号,逾期不提供将视为自动放弃,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提出,受理电话:88915591,2022年度稳岗补贴公告公示(第三批).xls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