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阳财外〔2020〕4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粤人社规〔2022〕2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拨付给阳春农村商业银行用于工作经费补助,金额为9.6万元,现予以公示(具体奖补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邮编:529600电话:(0662)7660602、7664830附件:阳春市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的公示.xlsx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