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青年就业见习和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闵人社规发〔2022〕7号)文件,经审核,现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2023年11月申请享受大学生社会实践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止,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33885059)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闵行区就业促进中心2023年12月21日相关附件2023年11月大学生社会实践带教费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