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8日广元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可与国、省相关政策重复享受,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二、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三)对新获批的国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国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对评价为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给予3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备案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