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根据《科研创新平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申报指南(2023年度第二批)》和《2023年自治区科研创新平台奖补资金项目评审实施方案》,经企业申报、地州市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党组会审议等工作程序,现拟对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14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资金支持(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并将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以书面形式送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质量处监督电话:0991-4523014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邮编:830000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研创新平台建成类拟支持项目名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