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YF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克财社〔2023〕66号)文件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自治区YF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提前下达部分预算指标37.14万元(见附件),用于YF对象临时价格补贴支出,及时将补助资金兑现到每一名YF对象等人员,请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明确至项级科目,并对一体化系统中自治区下达的项级科目按照实际支出进行调整,四、此次下达的YF对象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在指标管理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及时将支出情况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五、要认真落实自治区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强化YF对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跟踪监控,六、请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附件:1.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YF对象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2.附件2:自治区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3.附件3:资金跟踪反馈表(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