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予以“高血压病和糖尿病”门特定点资格,4家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二)不合格5家,拟不予以医保定点资格,拟不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拟不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拟不予以职工定点门诊,拟不予以职工定点门诊,拟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1.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霞山碧绿花园分店,2.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霞山鼎盛店,5.湛江市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城市假日北门店,12.湛江市霞山区健林大药房霞山北九路店,拟不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