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3〕55号)文件精神,下达崇州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生猪良种补贴30万元,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次,补贴资金80元,共计补贴能繁母猪3750头,按照优先补贴中小型规模养殖场(户)和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资金用完为止,2023年,在我市白头镇、隆兴镇、廖家镇、观胜镇、道明镇补贴在直联直报系统中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12家(15场),能繁母猪10772头,按照关于做好《崇州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各养殖场的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2月26日前向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书面反映或拨打电话028-82380075进行反映,崇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0日附件:崇州市2023良种补贴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