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合水粉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合水粉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三条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第五条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合水粉葛地理标志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产品质量特色、产品的标准符合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专用标志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二)组织、监督按规定使用合水粉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广应用过程控制、产地溯源等管理方法,让合水粉葛地理标志代表的品牌价值、质量优势及文化属性深入人心,第二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第二十条合水粉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生产者,(三)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定期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名称,(三)获得授权许可使用合水粉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生产经营者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四)使用在展览会、博览会上,致使公众将该产品误认为合水粉葛地理标志产品,第二十八条合水粉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不得在保护公告的产地范围外生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