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厅属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琼农字〔2022〕326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活动,经养殖场自愿申请、市县推荐、省级专家评审,现确定万宁市海南开泰东山羊产业有限公司为省级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场,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万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海南省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管理办法》要求,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进行日常监管和抽样检测,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请各市县鼓励养殖企业积极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