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莲都区建设工程画乡杯奖(优质工程)管理办法》(莲建〔2022〕54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莲都区建设工程画乡杯奖(优质工程)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组开展了2023年度莲都区建设工程画乡杯奖(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复查与资料审查,一致决定拟评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工程等9个项目为2023年度莲都区建设工程画乡杯奖(优质工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20日-12月26日,如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入选项目持有异议,可以实名方式向莲都区建设局建设房产科反应,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单位反映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请企业对公示的工程名称(全称)、施工单位名称(全称)、监理单位名称(全称)及项目经理姓名、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信息进行一次认真核对,情况反映联系地址:莲都区建设局建设房产科(解放街590号),附件:拟评为2023年度莲都区建设工程画乡杯奖(优质工程)名单.docx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2月20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