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第四条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第六条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就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第八条行政机关收取的信息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九条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第十一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指导,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