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强化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已经2023年12月15日第2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联系电话:022-65306329)(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强化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加大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规则,提升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一、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一)加强信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滨海新区信创产业优势,促进信创数字经济技术创新应用,(二)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商业秘密保护对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企业经营数据信息、数据库系统、编程算法等数字财产权益,根据数字经济下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的特点,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处理规则,二、提高法治化工作水平(五)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以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知识产权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六)建立专业的技术人才队伍强化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不断加大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九)建立重点联系工作机制将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企业纳入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库,持续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