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金山镇、梅林镇、船场镇政府: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调整<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第六批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的通知》(漳委办〔2021〕3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第六批市派驻点村发展,现下达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金山镇金山村50万元、梅林镇科岭村50万元、船场镇集星村50万元、龙山镇双明村50万元,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请各镇组织所属第六批市派驻点村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时要围绕所驻村三年发展规划,以实施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为重点,每个村按照50万元的资金额度进行项目申报,严格按照《漳州市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做好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今年内实施完成,项目审批后请及时将《2022年度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盖章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附件:1.2022年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名单2.2022年度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3.2022年度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南靖县农业农村局中共南靖县委组织部南靖县财政局2022年3月20日。